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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你》原著涉嫌抄袭,导演和演员需要背锅吗?

猫影文娱编辑部 猫影文娱 2019-12-14

作者 | 珊迪

编辑 | 猫叔


“《少年的你》以豆瓣8.7分的好成绩开分,成为目前东野圭吾作品改编影视剧的新标杆。”

 

上映5天,票房破7亿,炙手可热的《少年的你》最大的烦恼,应该就是不绝于耳的抄袭质疑了。

 

虽然被质疑的是《少年的你》原著,但这份抄袭的罪名也同样被扣在了导演和演员身上。


网络小说涉嫌抄袭已经屡见不鲜,但往往都是影视剧播出或者上映之后才曝出抄袭丑闻。那么,原著抄袭的嫌疑,要加在改编之后的影视剧身上吗?导演、演员,是否要为原著作者的抄袭背锅?

 

融梗算不算抄袭?

 

《少年的你》讲述了刘北山与陈念,因校园欺凌结缘,在成长中相互扶持与救赎的故事,因其故事完整、题材犀利、表演认真,收获了包括以《人民日报》为代表的主流媒体和以著名作家李银河为代表的社会人士的好评。

 


而原著玖月晞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被网友爆出抄袭、融梗东野圭吾小说《白夜行》《嫌疑人X的现身》《恶意》,人物设定与《白夜行》如出一辙,设定、逻辑、前因后果与《嫌疑人X的现身》极为相似,有网友形容《少年的你,如此美丽》是照着《白夜行》和《嫌疑人X的现身》描的临摹作品。


作者玖月晞亦被称为“融梗天后”,几乎每一部作品,均有网友指摘其“融梗”。


什么是融梗?较之规范化的抄袭概念,融梗的界定来源于网文读者,“是把其他作品的故事架构、故事背景、人物设定等方面拆分后融进自己的故事里”,是一种高级的“抄袭”技巧。


而这样的“抄袭”技巧,正在被网文作者广泛使用。


就“融梗”是否属于侵权范畴,猫影文娱(ID:maoyingtv)咨询了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的吴少丹律师。吴律师表示,“著作权讲究的是新颖性、独创性,融梗这种行为要看‘度’,轻了算借鉴,重了就是变相抄袭。”


这几年,随着网文创作的不规范以及部分作者的不自觉,网络上出现了融梗、洗稿、借鉴、致敬等各种变相“抄袭”词汇,严重地损害着原创作者的利益。


这种高级别的变相抄袭,不一定能够构成法律上的侵权。从以往的案例来看,法律上的“侵权”,必须要达到“复制粘贴”级别的证据,甚至要达到某个比例,但“融梗”“洗稿”“借鉴”却巧妙地规避这一点。


这或许就是《少年的你,如此美丽》虽然备受质疑,但依旧可以堂而皇之被搬上大银幕的底气所在。

 

原著涉嫌抄袭,导演、演员需要背锅吗?


讽刺的是,披露校园暴力的《少年的你》主创们,也正在遭受“网络暴力”。


因为原著涉嫌抄袭,电影《少年的你》的主创人员,也背上了抄袭原罪。


“推荐过《白夜行》的人,去演抄袭剧,现在的艺人都不爱惜自己的羽毛吗?”拿着这种论调的维权网友,正在集中火力攻击《少年的你》中饰演“小北”的易烊千玺。



不仅仅是演员易烊千玺,导演在接受采访中也被追问剧本争议,“小说其实只看了一遍,就放在一边。”并表示没有看过《白夜行》。“我们想给自己多一点空间,去做加法,去做改变。”


《七月与安生》之后一直想拍校园欺凌题材的曾国祥导演,与看过故事大纲就被吸引的许月珍监制,以及与角色很是贴合的演员周冬雨、易烊千玺,一开始因为校园欺凌这个题材而深深吸引的主创团队,大概未曾想到会被网友围攻。

 

10月28日下午,作家匪我思存在微博发表了自己对于此事件的看法:


“演员是否优秀的评判标准应该是他们是否出色的完成了自己的角色,而不是在于他们是否演绎了一部涉嫌抄袭的作品。哪怕《甄嬛传》从头抄到尾,《如懿传》没完没了还抄我,但这不妨碍孙俪和周迅是两位出色至极的演员。原著涉嫌抄袭不应该被黑子以此为理由攻击演员,更不应该成为演员演艺生涯中的黑点,哪怕原著是污泥,演员仍旧开出最洁白芬芳的花,这是一种卓越的能力。粉丝也不必为此着恼,大家都是受害者。唯有共同维护原创利益,打击抄袭,以后爱豆踩雷的几率才会越来越少。”


电影《少年的你》对原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抄袭的作品是否还构成抄袭?在吴少丹律师看来,不一定构成抄袭。“电影《少年的你》虽经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改编而成,但两者属于不同类型的作品,界定演绎作品侵权与否,要把两个作品加以对比才能确定,若电影中不存在与比对作品雷同、类似的情节,则不侵权,所以,原著小说侵权并不能直接推定改编而成的电影侵权。”


而对于网络上不休止的声讨导演与演员的行为,吴少丹律师告诉猫影文娱(ID:maoyingtv),假若电影侵权,亦与导演、演员无关。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所以,电影作品侵权责任由制片者(出品方)承担,与导演及演员无关。”

 

谁来保护原创作品?


国内网文市场庞大,但每日都要保持几千甚至几万字的产出,并非所有网文作家都能做到,所以“融梗”这种现象极为常见。更有人称,在网站上连载网文根本就不能称之为“创作”,而是“制作”。


抄袭成本太低,维权又太难,我国网文作品抄袭事件屡见不鲜,维权成功的却寥寥无几。

 

《甄嬛传》《如懿传》《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楚乔传》《锦绣未央》都曾经被指抄袭,更有甚者出现了抄袭文被抄袭的神奇景象。网文原创IP的版权难以得到保障,几乎是整个行业的困局。

 


今年5月《锦绣未央》原著《庶女有毒》被判侵权,被告作者秦简赔偿原告沈文文(《身历六帝宠不衰》作者)13.65万元,侵权成立,原告律师表示,其改编的电视剧《锦绣未央》也将追究相关责任。长达6年、12位作家联合诉讼的反抄袭运动,终算见到了曙光。

 

目前电影《少年的你》是否构成抄袭,可能现在的法律难以给出界定,但是以其为代表的影视创作者应该通过此事明确,因为自己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力,在传达了社会思考的同时,亦将涉嫌抄袭文学作品的影视作品是否会侵权、原创作品要如何保障的问题抛了出来。

 

同类事件在法律和道德上如何规避,吴少丹律师表示:在没有被广泛关注之前,抄袭行为很难被发现,一般做法是与原著作者签订合同时,要求作者书面承诺其作品无抄袭等侵权行为,否则应承担一切后果,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法律虽然明确禁止侵权行为,但仍属于事后补救,而且从结果来看往往罚的少,赚的多,侵权成本太低,某个角度来说相当于纵容了侵权行为,维权效果甚微。


“应当从行政管理、行业协会自律等方面加强管理及惩戒,同时利用道德舆论对抄袭等侵权行为施加压力,联合公众共同抑制侵权作品,倡导尊敬和保护他人著作权的良好风气。”


关于《少年的你》是否抄袭的舆论事件短期内还不会停止,但需要明确的是,第一,电影《少年的你》原著涉嫌抄袭,但影视作品不一定,且导演及演员等相关创作人员不需要背锅,但优秀的电影在进行组盘时,需要自己内部对版权进行查证,尽量规避上映后会出现的不必要的纷争。


第二,观众和网友不是审判者,不能给予电影作品是否同属抄袭范畴的定论与审判,惊涛骇浪的舆论也仅仅是为原创作品漫长的维权道路提供更高一些的关注度。


我们绝不认同现在一些人主导的因原著而诋毁电影主创的行为,亦不认同通过认可主创付出来试图洗白原著的行为,更不希望对于原创文学作品的保护,仅仅停留在网友自发的反抄袭运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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